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3-07-09 | 阅读: 207
甲方: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王格尔塘镇下滩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3027789620409N
乙方: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供销产品:详见后附《供销产品清单》。
二、供销产品价格:详见后附《供销产品清单》。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食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
四、送货及验收约定
1、双方约定甲方保障及时送货。
2、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出具《收货有效签字人授权书》指定收货有效签字人,如在合作期内有效收货签字人变更,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收货有效签字人变更说明》,乙方若不提供《收货有效签字人变更说明》,甲方默认原指定收货人签字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双方协商意见直接送货到乙方指定收货处,乙方收货后由乙方指定有效签字人进行验收签字确认,若甲方产品存在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拒收。
五、结算方式及开票约定:
1、双方约定按先款后货方式结算货款。
2、甲方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及金额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3、乙方提前3日向甲方发送进货计划单,甲方确认订单后,乙方在3日内按确认订单对应金额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货款后通知乙方送货时间,并按时送货。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支行
账 号:27365001040003623
乙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六、市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乙方在销售中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统一市场零售价,不得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的产品,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不实施有损甲方利益和市场形象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损失。
七、退换货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对产品规格、数量、质量是否符合约定进行检查验收,乙方指定签字人在收货单上签字,即视为产品验收合格。但保质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经分析和化验后,确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退换,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因乙方保存不当、二次转运保护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限内,若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提前15天出具书面文件以邮寄、传真、微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该通知一经发送后立即生效,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通知予以执行。该书面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价格。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进货须向甲方指定对接人( ,联系电话 )发送进货计划单(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指定对接人在收到乙方进货计划单后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单的通知(邮寄、传真、微信、彩信等均为有效送达方式),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通知乙方送货时间,并按通知时间完成送货。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承诺给甲方产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甲方有权对甲方产品的陈列向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一、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先款后货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待乙方付清所有货款后再恢复供货。由于乙方逾期付款,导致供货迟延,甲方不承担含违约责任在内的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二、协议履行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协议条款,合作中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作期间双方若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在合作期内若双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解除合作关系时,乙方如有欠款,则必须在7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欠款,若乙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日乙方须按欠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诉讼维权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无双方盖章确认的涂改之处为无效条款,按原条款执行。
附件一:《供销产品清单》。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收货有效签字人授权书》、乙方收货有效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电话: 授权代表人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我公司现授权委托 ,性别: ,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与贵公司合作期间的收货有效签字人,负责对贵公司所供产品进行验收并在供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签字即证明我公司收货验收确认。后期若有变更另行提供《指定收货人变更说明》。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我公司因人员变动,现需变更我公司与贵公司后期合作的收货有效签字人。
自即日起我公司原授权收货有效签字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无权在贵我双方合作业务单据上签字。
后期我方授权为 ,性别: ,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与贵公司合作期间的收货有效签字人, 签字即证明我公司收货验收确认。
特此说明。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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